AI导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对股息红利实施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这并非全新政策,是对2023年启动的CDR税收优惠政策延期两年,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建设的持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