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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税收优惠政策,涉及个人投资者和企业投资者的税收减免规定。

最新明确。1月21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