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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连发3张警示函直指“飞单”违规行为。金融街证券因员工推介销售非公司代销产品被警告。监管要求该机构每3个月提交合规报告并加强内部管理。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近日,上海证监局连发3张警示函措施决定,直指“飞单”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表示,金融街证券(原恒泰证券)营业部员工葛飞龙、沈迪卿、张晓英在推介销售非公司代销产品并获利。依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三人以及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这并非金融街证券首次因“飞单”行为被警示,监管此前已明确要求其在2026年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飞单”的尽头必是警示函,开年以来监管利剑高悬,持续加大警示力度,旨在倒逼券商强化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2026年首例“飞单”案例

  1月28日,上海证监局连续披露的警示函显示,葛飞龙、沈迪卿、张晓英三人在金融街证券上海虹口区飞虹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向投资者推介销售非公司代销的产品,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从业人员违规,所处机构也难辞其咎。上海证监局指出,上述3名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反映出金融街证券上海虹口区飞虹路证券营业部未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管理不到位。依据相关规定,该营业部及3名从业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上证报记者查询中证协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暂无葛飞龙、沈迪卿、张晓英三人的执业登记记录。

  机构被要求每3个月提交合规报告

  “飞单”违规行为指机构员工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的第三方产品,并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记者梳理发现,金融街证券此前已多次因合规漏洞被出具警示函,监管更要求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频次并提交报告,持续强化问责。

  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证监局、广东证监局就金融街证券合规问题同步发布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表示,金融街证券潮州熙泰大道证券营业部员工卢铭斌从业期间,存在向投资者销售非公司代销产品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以及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卢铭斌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同日,内蒙古证监局披露的警示函显示,金融街证券牙克石青松路证券营业部员工鲁文龙、王鑫、王丽虹向客户推介并销售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平台的产品。

  依据相关规定,除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以外,内蒙古证监局要求金融街证券在收到监督管理措施后3个月内完成整改。在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加强人员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飞单”的尽头必是警示函。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是内控漏洞、道德风险以及追责困难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开年以来监管利剑高悬,持续加大警示及处罚力度,旨在倒逼券商强化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从而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健运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