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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近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可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3月10日,东方证券(600958.SH)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该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告指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需严格依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执行。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债券。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