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十四五”时期实施意见,聚焦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提升金融审判能力,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该实施意见包括四个部分、十七项具体举措,形成“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支撑”的工作体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窦世平)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张雯3月18日在北京金融法院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北京金融法院“十五五”时期加强金融审判能力建设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聚焦三个方面,包括立足金融专门法院定位,紧扣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要求,发挥司法在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中的专业优势;精准对接北京“十五五”发展目标;锚定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更好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四个服务”水平提升。

  据介绍,《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对应十七项具体举措,整体形成“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支撑”的完整工作体系。各项举措相互衔接、协同发力,着力提升金融审判能力,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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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雯表示,站在“十五五”开局和建院五年的新起点,北京金融法院将以《实施意见》发布为契机,锐意进取,接续奋斗,不断提升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保障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为金融强国建设、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