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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其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条款,公司董事会可能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日报网讯 3月26日,武汉天源发布公告称,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价格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以下简称“天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9.28元/股)。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