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拟6-10亿回购股份,冀中能源控股股东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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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计划以6亿元至10亿元回购股份并注销,冀中能源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和维护公司价值。
丽珠集团(000513)于11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计划以6亿元至10亿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以降低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设定不超过45元/股(含)。
丽珠集团指出,本次回购旨在提升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增强市场信心。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此举反映了公司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根据公告,若按上限10亿元和45元/股的价格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222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若按下限6亿元和上限价格计算,预计回购股份约1333.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数量为准,且回购总数不超过股东大会当日已发行未被回购A股的10%。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丽珠集团总资产为249.09亿元,净资产为141.59亿元,流动资产为166.13亿元。若以10亿元为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4.01%、7.06%和6.02%,公司资金充足,足以支付回购费用。
丽珠集团管理层表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丽珠集团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制剂、原料药、中间体及诊断试剂等。近年来,公司业绩稳定,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0.82亿元,同比下降5.94%,净利润16.73亿元,同比增长4.44%。
此外,冀中能源也于同日晚间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高于4亿元。冀中能源强调,此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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