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星光农机及其相关责任人
AI导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虚假棉花采收等业务,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蓝鲸新闻4月2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机或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2023年,*ST星农全资子公司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7日,*ST星农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ST星农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何德军,时任董事、总经理郑斌,星光致远时任总经理刘涛,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海娟,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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