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嘉华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此次变更尚需获得多项审批和审核程序。
4月8日,嘉华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华股份股票将于4月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提示,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资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反垄断审查、上交所合规性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最早在4月1日,嘉华股份公告称,收到实际控制人张冠玲出具的《关于筹划股份转让事宜的通知函》,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冠玲及公司主要股东正在筹划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拆解此次披露的易主方案,核心步骤共三步:协议转让、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及表决权放弃、定增。首先,4月7日,土地集团与张冠玲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土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转让方持有的公司362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根据约定,在完成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等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同时,转让方及股东YUWEI WU分别签署了《表决权放弃承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嘉华股份将推进定增事宜。4月7日,公司与土地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土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143万股(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土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1.00%。嘉华股份股东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定增发行价格为12.40元/股,公司停牌前收盘价为16.24元/股。据此估算,山东省国资委收购嘉华股份控制权的成本约为8.9亿元。嘉华股份是国内最早的大豆蛋白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产品有大豆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低温食用豆粕等。其新控股股东土地集团是山东省政府批复成立的省管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业为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土地集团表示,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拟通过本次收购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