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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集团发布咨询文件,建议在不延迟IPO时间表的前提下,允许发行人将最终IPO价格上调不超过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10%。业内人士建议调整幅度不超过5%,担忧价格波动影响投资者。改革旨在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新华财经香港2月19日电(记者林迎楠)香港交易所集团近日发布咨询文件,旨在优化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定价机制及公开市场规定,提议在不延迟IPO时间表的前提下,允许发行人将最终IPO价格上调不超过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10%。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定价范围应保持相对稳定,建议调整幅度不超过5%,以确保市场稳定。

部分业界专家担忧,新的灵活定价机制实施后,最终发售价格或将难以预测,过大的价格波动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困扰,特别是在价格上调时,可能会影响散户参与新股认购的积极性。

现行的灵活定价机制自2018年引入以来,一直规定最终招股价格最多可在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向下调整10%,但并未引入上调定价的灵活性。因此,若发行人希望招股定价高于发售价范围,往往会导致上市时间延误。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陈翊庭指出,此次改革旨在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损害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优化公众持股量要求,为发行人提供更多灵活性,放宽不必要的限制,增强香港市场对发行人的吸引力。同时,提升有议价能力的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从而提高新股定价效率。

港交所还在咨询文件中建议,为公开发售认购者提供选择性参与安排,允许其根据个人风险偏好决定是否参与灵活定价机制,并在上市申请人按经调整发售价的估值不符合其预期时,有权退出IPO。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