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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实际控制人臧志成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因其未在IPO招股书及上市后公告中披露代持孙巧妹150.93万股股份的事实,隐瞒时长达七年。此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同时公司业绩基本面也不容乐观。


IPO股份违规代持隐瞒长达七年,凯龙高科(300912)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近日,深交所向凯龙高科出具监管函,直指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臧志成存在信披违规行为,其未在IPO招股书及上市后公告中披露代持孙巧妹150.93万股股份的事实,隐瞒时长达七年。深交所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并对臧志成予以通报批评。

监管文件暂未披露“孙巧妹”的具体身份背景。企查查信息显示,与臧志成存在隐约关系的“孙巧妹”共有四位,但尚无法确定是否与股份代持中的孙巧妹为同一人。

经深交所查明,2017年12月19日,臧志成与孙巧妹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将臧志成持有的凯龙高科150.93万股股份转让给孙巧妹,并以臧志成的名义代持。按IPO发行价计算,这些股份价值超2600万元。

2020年6月29日,深交所受理凯龙高科创业板上市申请,并于12月7日正式上市。然而,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后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臧志成的持股情况。

更耐人寻味的是,臧志成与孙巧妹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的时间,正处于公司首次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前两天。

直至2024年12月26日,“孙巧妹”才首次出现在凯龙高科公告中。彼时,公司披露臧志成已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直指其代持行为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后定期报告中关于臧志成持股信息的披露存在不准确。

深交所认为,臧志成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多项规定,因此决定对臧志成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措施。

为何臧志成要违规代持股份?民生证券投行业务部经理项捷克分析,上市公司上市前股份代持通常包括规避锁定期及减持限制等动机。但在此案例中,臧志成隐瞒的代持股份数额较小,推测其动机可能并非为此。

项捷克表示,更可能的原因在于孙巧妹身份特殊不便公开显名,或臧志成认为披露孙巧妹的持股会对公司上市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凯龙高科业绩基本面也不容乐观。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78亿元,同比下降44.52%;归母净利润为-2.77亿元,同比下降3053.67%。2025年一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负。

公开资料显示,与凯龙高科董事长臧志成有隐约关系的“孙巧妹”有四位,但具体身份仍成谜。这一神秘背景背后,是否隐藏着利益交换或输送链条,着实令人存疑。

资本市场已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有效、充分是基本要求。凯龙高科长期隐瞒代持信息,可见公司及实控人诚信水平堪忧,公司治理隐患之深。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