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获通过,后续将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募集资金将用于高速公路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讯 (记者殷高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6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新股发行对于北新路桥而言,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一步,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根据此前的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亿元(含)(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影响),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G3京台高速公路复线)及补充流动资金。股票发行不仅为公司带来了资金,更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