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科创板“1+6”改革配套业务规则落地,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服务科技创新。改革包括设置科创成长层、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受到市场参与方热烈响应。

  科创板“1+6”改革配套业务规则正式落地。7月13日,上交所制定并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配套业务规则,此举旨在进一步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以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此次科创板改革,受到了科创板公司董事长、券商投行负责人、创投机构投资人等市场参与方的热烈响应,他们或点赞新政,或“振奋”于制度包容性的提升,或建言改革“试验田”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现有和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上市公司将全部被纳入其中,调出条件则实施“新老划断”。交易所将对科创成长层公司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进行特殊标识管理,即股票简称后将增加特殊标识“U”。

  ◎科创板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对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者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确有必要的,可以在申请科创板上市前通过保荐人向上交所申请预先审阅。

  ◎科创板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此次改革还引入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先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开展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只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并非上市“门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