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某*ST公司因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虚增利润总额超5亿元,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证监会将推进全方位追责,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确保退市制度获投资者支持。退市后,公司将安排至新三板交易,各部门需做好监管衔接。

3月21日,证监会对某*ST公司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超过5亿元,占比超过50%,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规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3月28日,该公司提交听证申请。笔者认为,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落实法律责任至关重要。

查阅该公司2024年中报,显示报告期内无未履行承诺事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若属实,公司治理尚算规范。然而,财务造假导致触及退市红线,令人惋惜。尽管提交听证申请,但退市命运难改。

本案财务造假情节严重。证监会表示,处罚退市非终点,将推进全方位追责,包括调查中介机构执业行为。防止退市公司“一退了之”,确保投资者获赔、违法主体担责,是退市制度获投资者支持的前提。

对此,有以下几点思考:一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投服中心介入,通过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等方式维权。集体诉讼对中小投资者友好,应扩大覆盖面。其他投资者保护机构也可发起集体诉讼。二是落实违法主体法律责任,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时,造假责任人为第一被告。中介机构及其人员民事责任亦需追究。审计机构是否尽责,待监管部门调查结果。

三是对退市公司做好监管衔接,控股股东等主体未履行承诺或义务、违规担保、占用资金等问题,不因退市消失,需各部门协作解决。退市后,公司将安排至新三板交易,股转系统与沪深交易所应做好监管衔接,督促相关主体履行义务。

证券监管部门亦应强化退市公司监管,无论上市或非上市公众公司,均有权监管。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拒不履行责任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司法系统应保持高压态势。

总之,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退市,需确保中小投资者权益,惩戒违法主体。维护权利与责任对等统一,保障证券市场公平、透明、高效运行。(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