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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用于多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华发集团等特定投资者,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华发股份(600325.SH)于2023年8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审核意见表明,华发股份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华发股份指出,本次股票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准,结果和时间尚存不确定性。根据修订后的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郑州、南京、湛江、绍兴等地的多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对象包括华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涵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其中,华发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0亿元,且认购数量不低于实际发行数量的28.49%。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完成后,华发集团持股比例若未超30%,则在18个月内不转让认购股票;若超30%,则在36个月内不转让,以满足免于要约收购的要求。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华发集团作为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28.49%的股份,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假设发行63,500万股,华发集团认购不低于28.49%,其他投资者认购剩余部分,发行后华发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28.49%,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华发股份强调,尽管短期内可能因股本增加导致每股收益下降,但投资项目盈利能力较好,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朱垚鹏、解明。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