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沪深交易所新年首张IPO罚单正式落地,飞速创新因IPO申请过程中存在多处内控缺陷被深交所书面警示,同时招商证券和德勤华永也因执业问题被罚。近年来,监管层对IPO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成为常态。

沪深交易所新年首张IPO罚单正式落地。近日,深交所官网公布了对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速创新”)及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管函,因其IPO申请过程中存在多处内控缺陷,飞速创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及相关人员均受到深交所书面警示。

据悉,飞速创新专注于网络通信领域核心设备及通用配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原计划于深交所主板上市,并已通过两轮审核问询,但最终在2024年5月撤回了IPO申请。此次深交所的监管函指出,飞速创新在IPO申请过程中存在多处内控缺陷,包括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系统操作日志保存不完整以及财务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

同时,深交所还发现,飞速创新在回复审核问询时存在虚假陈述,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因此,深交所对飞速创新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向伟采取了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外,招商证券和德勤华永作为飞速创新IPO的中介机构,也因在执业过程中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销售相关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IPO市场监管的严格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监管层对IPO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采取多项措施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2024年全年,沪深交易所共针对IPO和再融资申报项目中的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中介机构执业问题等,出具纪律处分56次,监管措施84次,较2023年大幅提升。

在“申报即担责”、“严惩不贷”的监管模式下,市场将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促使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泽浩资本合伙人曹刚指出,这一监管模式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飞速创新并非首个因IPO内控缺陷被罚的企业。此前,招商证券及涉事保代也曾因在大成精密IPO保荐中履职尽责缺失而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这一事件再次提醒企业和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IPO内控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随着宏观经济趋稳和市场信心逐渐回暖,IPO市场有望分阶段、有节奏地进入复苏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层会放松对IPO市场的监管。相反,监管层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防范风险,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