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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仍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募集资金将用于多个研发产业化项目,助力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和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

海格通信(002465.SZ)近日宣布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通过。据2023年6月28日收到的深交所告知函显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然而,该发行事项仍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海格通信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平云产投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三十五名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91,334,601股。其中,无线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平云产投认购比例分别不低于发行数量的16.02%和1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5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由于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截至预案公告日,无线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99,7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无线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26.02%,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海格通信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助力公司践行发展战略,完善产业布局,加快布局民品业务,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并加大对新的战略方向的投入力度。同时,这将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强盈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国威和耿世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