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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宣布收到深交所关于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此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英杰电气(300820.SZ)于2023年6月14日宣布,已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英杰电气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程序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英杰电气强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准,最终能否获批及获批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英杰电气于2023年6月7日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即7,185,262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英杰电气表示,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杜柯、余姣。英杰电气于2020年2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84万股,发行价格33.66元/股,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英杰电气还发布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2月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