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2025年为市场办实事项目清单,强调提升服务质效。本文建议尽快完善A股退市制度,推动退市赔偿机制的建立,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025年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为市场办实事项目清单》,明确提出要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履行市场“店小二”的角色,以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在此背景下,针对当前A股市场退市制度的不完善,笔者作为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特建议应尽快推动退市赔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并购重组领域历来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区。据统计,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共有15家上市公司宣布终止并购重组计划,包括万通发展、金证股份、朗特智能等知名企业。这些公司的股价在此期间均经历了剧烈波动,反映出市场对于并购重组消息的高度敏感性和投机性。2025年1月23日,江西证监局对某券商投行人员及其配偶因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不仅没收了其违法所得65364.50元,还处以60万元罚款,彰显了监管层对于打击内幕交易的坚定决心。

2025年2月1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的文章,文章强调要集中力量查处财务造假、恶意掏空上市公司、严重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行为,并加大对涉案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同时,吴清主席还提出,应出台中小投资者保护政策措施,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并加快完善退市过程中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机制。这一系列举措无疑为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针对退市赔偿问题,笔者提出“买入ST股票者退市不赔偿,买入非ST股票者退市必须赔偿”的观点。具体而言,对于在非ST股票戴帽前买入的投资者,若其股票在变成ST后再退市,则应获得相应赔偿;而对于买入退市风险预警ST股票的投资者,由于其已签署“买者自负”协议,因此股票退市后不能要求赔偿。然而,对于买入非ST股票却遭遇快速退市的投资者,这既是监管平台的失误,也是相关大股东违法的结果,因此应实行“退一赔三”的赔偿标准。其中,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非ST股票退市的大股东及其经营管理层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以红相股份为例,该公司预计2024年将亏损2.9亿元至3.9亿元,并已受到证监会处罚及股民维权。实际控制人杨成已承诺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相对于其他公司违法股东的拖延行为而言,这一举措仍显不足。更令人担忧的是,红相股份这样一家基本面已恶化的公司,至今仍未被ST处理,退市之路遥遥无期。类似的情况在A股市场并不罕见,许多应退未退的公司仍在市场中苟延残喘。

此外,今年的年报预告还出现了一个新变化:发布退市风险警示的ST公司数量明显增多。在已发布业绩预告的4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超过100家公司发布了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其中,万科因预亏450亿元而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其董事长、总裁、董秘更是集体辞职。这些事件无疑给A股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警示。

综上所述,完善退市制度并推动退市赔偿机制的建立已成为当前A股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只有建立起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才能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笔者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采取行动,推动退市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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