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新规正式实施,中介机构收费与上市结果脱钩,取消地方政府上市奖励。新规旨在增加中介机构的独立性,避免利益捆绑,引导地方政府及企业理性对待上市。承销费将不再按发行规模递增收取,值得持续关注。

  这项新规正式实施。

  一个月前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中,“中介机构收费与上市结果脱钩”“取消地方政府上市奖励”等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抑制以结果为导向的收费行为,能减少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利益捆绑,增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也能引导地方政府及企业更加理性地对待上市。

  随着中介机构收费的规范化,未来新披露材料的IPO项目、再融资项目的收费披露情况值得持续关注。承销费将不再按发行规模递增收取,这一变化尤为引人注目。

  2024年8月《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炉,就在业内颇受关注。今年1月15日正式文件出台,明确在2月15日起施行。新规明确提出,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时,收费情况不能与上市结果挂钩。这一要求旨在增加中介机构的独立性。

  具体来看,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时,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收费与否以及收费多少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从事承销业务时,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综合评估项目成本等因素收取服务费用,避免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

  东海证券非银分析师表示,对券商承销业务要求不得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旨在防止券商为追求高额承销费用而过度包装或推动规模大但质量欠佳的项目上市,促使其更加注重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可持续性,提升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

  国开证券分析师也表示,剥离服务费用与IPO结果之间的直接联系,一方面能保障中介机构付出劳动后获得相应收入的权利,另一方面将促使券商审慎执业,更注重挖掘企业的真实内在价值及长期经营能力。新规将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提高资本市场的整体质量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新规还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提出了明确要求,禁止“合同外收费”“上市奖励”“临时加价”等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

  相关监管部门曾表示,实践中,绝大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规范收费,对于少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收费行为,中介机构与发行人应当及时改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明确禁止地方政府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旨在减少地方政府的直接干预,引导政府及企业更加理性地对待上市。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