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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对西南证券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指出其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公司债券项目合规内控把关不严、受托管理勤勉尽责不够等,违反了多项相关法规,因此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彦琳)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据悉,西南证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个别公司债券项目合规内控把关不严、存在差错及立项不规范,受托管理勤勉尽责不够,未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个别公司债券及资产证券化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

  证监会指出,这些情形违反了多项相关法规,包括《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对西南证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键词:西南证券、证监会、公司债券、行政监管)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