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正式实施,旨在强化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明确收费原则及加强监管措施。规定要求中介机构保持独立、客观执业,斩断不当利益捆绑链条,提升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月15日,《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旨在强化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明确收费原则及加强监管措施。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需在实质和形式上均保持独立、客观执业,成为资本市场的坚实“看门人”。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提高证券发行人信息质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草率疏忽、未能勤勉尽责的现象,甚至有的中介机构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严重影响了其独立性和客观性,给市场带来了潜在风险。

为此,《规定》明确指出,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时,收费情况不得与上市结果挂钩,以此斩断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不当利益捆绑链条,推动中介机构更加独立、客观地执业。这一举措无疑将提升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对于广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而言,必须时刻紧绷勤勉尽责这根弦,恪守客观性、独立性原则,坚守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同时,中介机构还需对所承接的项目内容进行深入核实,真正担负起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

总之,《规定》的正式实施,意味着对中介机构收费等相关行为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客观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将有助于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