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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公安部公布五起证券交易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上市公司高管内幕交易、基金经理“老鼠仓”以及团伙作案操纵市场等恶性事件。这些典型案例凸显了执法机构在打击证券犯罪方面的决心和力度,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执法机构在行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月21日,公安部公布五起证券交易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上市公司高管内幕交易受到刑事处罚、基金经理“老鼠仓”以及团伙作案操纵市场非法获利超5亿元的恶性事件。这些典型案例凸显了执法机构在打击证券犯罪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两起内幕交易案件

具体来看,五个典型案件中,包括两起内幕交易、两起操纵市场、一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案中,第一起是北京董某等人内幕交易案。据披露,董某与某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袁某共同出资,由董某负责股票交易操作,利用内幕信息大量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非法获利400余万元,最终两人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另一起内幕交易案为广东聂某内幕交易案。聂某利用其担任某上市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得知内幕信息后,使用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证券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非法获利35万元,最终也被判刑并处罚金。

趋同交易60只股票

操纵市场的两起案件中,一起是江苏闫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闫某等人通过实际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采取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手法操纵某股票,非法获利2.69亿元,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另一起是浙江吴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吴某等人长期采取多种方式操纵多只股票获利,累计非法获利5.3亿元,同样被判刑并处罚金。这些操纵市场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此外,上海刘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也是本次披露的五起典型案例之一。刘某作为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趋同交易60只股票,非法获利296万元,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这些典型案例中,“抢帽子交易”尤为引人瞩目。根据证监会规定,“抢帽子交易操纵”属于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执法机构对“抢帽子交易”等操纵市场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