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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全资子公司吴中进出口被曝卷入出口退税诈骗大案,衡东检察院已提起刑事诉讼。吴中进出口明知林锡钦出口业务存在不合理,仍协助其骗取退税2.42亿元,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案件涉及众多企业和人员,形成庞大违法网络。

靠着“童颜针”等医美业务,江苏吴中(600200)2024年业绩实现翻身。然而,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吴中进出口”)被卷入一起出口退税诈骗大案,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下称“衡东检察院”)已对其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提起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的刑事诉讼。

江苏吴中3月7日晚间披露,起诉书指出,吴中进出口曾协助林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该案件涉及众多企业和人员,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违法网络,主犯已被判决,从犯杨锋也于2021年10月在苏州被捕。

企查查显示,吴中进出口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产品以服装等为主。杨锋曾长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负责公司业务具体流程。

据起诉书,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杨锋代表吴中进出口与林锡钦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林锡钦的公司联系国外客户,签订外销合同,安排货源,收回货款。吴中进出口办理出运手续、银行结汇、出口退税等事项,并收取服务费用。

期间,吴中进出口为牟取提成、服务费,将代理业务伪装成自营出口业务,明知林锡钦的出口相机业务存在不合理之处,仍协助其骗取出口退税。经律所鉴定,吴中进出口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共收到林锡钦控制公司开具发票14875份,价税合计金额15.24亿元,共取得出口退税额2.42亿元,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

公告显示,杨锋已自愿退缴非法所得12.3万元,吴中进出口非法获利的1600万元也已退还。这笔费用由公司2018年实际控制人变更前的吴中控股7位原股东承担。衡东检察院认为,吴中进出口、杨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鉴于两者系从犯且自愿退缴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吴中进出口协助诈骗期间,公司业绩表现不佳。2016年至2018年,吴中进出口的净利润分别为89.14万元、0.18万元、266.43万元,非法获利的资金去向不明。

今年2月下旬,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江苏吴中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股价因此连续下跌。

起诉书还透露了诈骗案的更多细节,林锡钦等人通过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低价分销、虚假申报出口等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在吴中进出口协助诈骗期间,江苏吴中控制权发生了变化。2018年2月,吴中控股7位原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60.61%股权转让给复晖实业,钱群英成为江苏吴中实际控制人。巧合的是,这7位股东承担了吴中进出口1600万元非法所得的偿还责任。

此外,钱群英旗下的开天物资也涉案。开天物资曾是吴中控股全资子公司,其股权在2018年多次变动,但股东中一直有“吴中系”的身影,最终又回到吴中控股手中。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关键词:江苏吴中、出口退税诈骗、吴中进出口、杨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