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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惩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未来,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将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健全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障良法善治,筑牢法治保障。

  ● 本报记者昝秀丽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月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惩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

  多位代表委员认为,推动建设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的市场生态应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未来,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有效的联合惩戒、强化源头治理、筑牢法治保障将成为相关部门发力重点。

  “零容忍”惩治违法犯罪

  近年来,监管部门多策并举,严惩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强监管”力度,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2024年,人民法院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有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会同中国证监会等制定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意见,参与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类犯罪825人。2025年工作安排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表示:“‘两高’报告里都提到了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说明对证券违法行为的立体追责体系正在深化,有助于我们更有信心做好资本市场监管执法、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

  健全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

  在依法严惩的同时,推动建设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的市场生态更要依责严防,健全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完善“吹哨人”制度,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强科技赋能监管,提升监管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证监局局长牛雪峰建议,健全上市公司异常线索发现机制,加强涉上市公司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在安全、保密基础上,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为信息共享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建议,通过数据挖掘、AI算法等技术,对金融机构或客户进行分类,识别风险群体,为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从制度上保障良法善治

  专家认为,应从制度上保障资本市场良法善治,筑牢法治保障。投资者保护工作仍有完善空间,应细化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全链条风险预警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建议,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简化启动程序,扩大启动主体。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建议,出台背信罪的司法解释,从严查处财务造假案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