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2024年稽查执法工作综述: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AI导读:
深圳证监局2024年度稽查执法工作综述,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指标迭创新高,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和中介机构失职缺位,严查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月21日,深圳证监局发布2024年度稽查执法工作综述。深圳证监局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圳辖区打击证券违法呈现4大特点
一是查审指标迭创新高。执法效能逐步提升,2024年度承办案件49件,办结32件。案件承办、办结及查实数量,线索发现及成案数均为新高,行政处罚决定、涉案人数、罚没款均创历史新高。

二是执法重点聚焦。承办案件涉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问题连续两年超案件总数一半,本年度对该类案件行政处罚罚没总金额近亿元;查办案件类型丰富,包括违规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
三是执法质效持续提升。着力提升稽查执法质效,2024年度完成多个系统内、辖区“首单”,如私募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案,首次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的“顾问高参”,首次对拒绝阻碍监督执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四是立体追责网络织密。从刑事追责方面持续发力,做到涉刑案件“应移尽移”,2024年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8件;同期有14件被刑事起诉,8件被判处刑罚。
严打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
2024年,深圳证监局承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21件,其中财务造假相关案件14件,占比66.67%。坚决贯彻“申报即担责”,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行为。
对市场舆情关注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快查快办,对某上市公司舆情事件,迅速完成核查及立案工作;对某“累犯惯犯”上市公司,仅历时两个月便完成所有调查工作。
调集资源打击对抗监管执法行为,对某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管为掩盖财务造假行为,销毁、掩埋、删除财务资料,提供虚假材料,指使员工和客户拒绝配合调查的行为“零容忍”,杜绝破窗效应。
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和中介机构失职缺位
2024年,深圳证监局大力提升对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从快从严查处辖区上市公司配合造假行为。
有效落实“一案双查”,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失职缺位行为,对当年承办的财务造假案涉及的34家次中介机构开展核查,并对5家次违法行为启动调查。
对严重失职失责的给予“资格罚”,某会计师事务所长期未能发现财务造假,篡改、删减、编造审计底稿,被处以重罚。
全年向上市及公众公司就财务规范问题作出32单行政监管措施,向涉及未勤勉尽责的7家中介机构及18名从业人员作出10单行政监管措施。
严查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证监局加强对证券期货基金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整治,查处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类案件同比增长20%,私募机构违法违规类案件4件。
从严查处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案件;打击基金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行为,某私募基金投资总监违规趋同交易,被处以650余万元罚没款。
持续整治私募机构违法违规乱象,全年对37家私募机构及37名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严肃处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交易类违法
2024年,深圳证监局承办异常交易类案件7件,其中内幕交易类4件,市场操纵类3件。
紧盯并购重组、实控人变更等内幕交易高发领域和上市公司董监高等重点群体,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重罚操纵股票市场行为,对某资本市场累犯惯犯展开调查,拟对其罚没金额超亿元。严惩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内幕交易行为。
严监严管中体现对投资者保护的实效
深圳证监局将稽查执法与投资者保护、风险化解同部署,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效果统一。
突出“三位一体”强化责任追究,加快落实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支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展开特别代表人诉讼,共提供2起案件线索,其中1起已进入程序。
探寻投资者群体性保护新途径,在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探索新模式,指导调解中心受理相关案件,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