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5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AI导读:
3月28日,公安部公布5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及相关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这些案件对资本市场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严厉打击。
3月28日,公安部官方微信发布,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按照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的意见》,会同相关单位不断健全完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制机制,从严从快依法严厉打击上市公司犯罪,侦破了一批财务造假大要案件,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作出积极贡献。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一、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及相关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2022年1月,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等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经调查发现,该上市公司为满足债券发行业绩要求,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回款掩盖亏损、虚增商誉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虚增利润高达6.58亿余元。另经侦查发现,审计会计师朱某军、刘某军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024年10月,相关人员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获刑。
二、浙江某股份有限公司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及相关人员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
2022年2月,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浙江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调查发现,该公司及关联公司非法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且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案金额巨大,对资本市场造成恶劣影响。
2024年7月,相关人员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获刑。
三、山东某股份有限公司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2024年3月,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山东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经查,该公司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减对外借款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并存在虚增利润、违规不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信息等违法行为。
2024年3月,相关人员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获刑。
四、东方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2021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东方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调查发现,该公司为完成业绩指标,通过虚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
2024年8月,相关人员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获刑。
五、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2022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等人多次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024年1月,相关人员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获刑。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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