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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证监局对徐某开出近4亿元罚单,因其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徐某通过频繁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被认定为幌骗交易。监管层强调对高频量化交易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财联社4月3日讯(记者闫军)近日,天津证监局开出近4亿元的巨额罚单,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此罚单针对徐某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的行为。

  3月31日,天津证监局披露了对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徐某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虚假申报操纵多只股票,合计获利9897万元。经过立案调查和听证会后,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徐某给予警告,没收其违法所得9897万元,并处以2.97亿元的罚款。

  个人被罚没近4亿元的情况并不多见。徐某被重罚的原因主要是频繁申报、撤单的“幌骗交易”。这种操纵手法不以成交为目的,挂大单诱多后瞬时撤单,同时反向交易获利。

  虚假申报操纵市场,巨额罚没引关注

  天津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徐某在涉案期间,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合计获利98,972,869.06元。相关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其违法事实。

  徐某在听证会上提出了多项申辩意见,包括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部分账户不由其控制使用等。但天津证监局经过复核认定,徐某的申辩意见不成立,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幌骗交易成重罚主因

  徐某被重罚的原因或与“幌骗交易”有关。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不易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操纵证券市场。徐某的行为正是如此,他通过频繁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幌骗交易多与程序化交易关联。上期所曾在官方微信平台科普全球幌骗交易案件分析,强调了对程序化交易加强监管的必要性。监管层也曾多次表示,将对高频量化交易等幌骗交易高发区进行重点监控,并研究明确额外收取流量费、撤单费等标准。

  此次天津证监局的巨额罚单,再次彰显了监管层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的“零容忍”态度。市场参与主体需要警惕自己的行为是否过当,避免频繁、大额申报、撤单。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投资需理性,避免随意跟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