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全面从严加强监管,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并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

程序化交易监管实施细则落地!

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实施细则》),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监管要求,全面从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沪深交易所还起草了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并公开征求意见,以细化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报告安排。

业内人士指出,去年以来,监管部门积极推进程序化交易监管工作,程序化交易规模稳中有降,高频交易账户数量减少。此次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有助于优化市场生态,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实施细则》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确保《管理规定》落地见效。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一方面通过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机构合规风控管理、强化信息系统管理等安排,明确监管预期,促进程序化交易行业规范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监控、强化高频交易监管等方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沪深北交易所将在证监会指导下,推进细化落实措施,形成系统性、可操作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

此外,沪深北交易所将持续研究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适时整合修订通知并向市场发布。

《实施细则》对证监会规定的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以及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异常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并引导高频交易降速、降频。

前期,沪深北交易所已就上述四类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制定具体监控指标,自2024年4月起试运行,触发相关指标的主要是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

根据《实施细则》,沪深北交易所将对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的投资者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并要求其指定交易会员暂停使用交易所主机托管资源,视情况通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

对于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实施细则》明确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

《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后,沪深北交易所将从督促相关投资者履行额外报告义务、针对性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交易监管、实施差异化收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高频交易监管。

沪深交易所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起草了沪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为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提供保障。

沪深北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总结经验,完善程序化交易相关监管安排,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