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并购重组新规,简易审核程序提升效率
AI导读:
5月16日,沪深北三地交易所联合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建立重组简易审核程序,提升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间的吸收合并及优质公司资产购买流程的效率。新规旨在优化并购重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并购重组迎来重磅政策,旨在优化市场环境。
5月16日,沪深北三地交易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其中,“建立重组简易审核程序”成为本次修订的核心亮点。这一变革旨在加速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间的吸收合并,以及优质公司的资产购买流程。
对于满足条件的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申请,以及市值超百亿且信息披露质量连续两年为A的优质公司的资产购买申请,三地交易所将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无需上会。同时,证监会的注册时间也缩短至5个工作日,极大地提升了审核效率。
业内人士表示,优化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是业内的长期呼声。此次监管举措对于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具有积极意义,预计今年并购市场将涌现更多标杆案例。
简易审核程序高效实施
与2024年版相比,今年修订后的规则针对“简易审核程序”增设了专节,明确了适用条件及审核流程。交易所将在收到申请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无需提交重组委审议。整个流程高效流畅,从交易所受理到证监会下发批文,用时最多仅需12个工作日。
深交所表示,简易审核程序通过精简流程,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
此外,沪深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已设有“快速审核”和“小额快速”通道,分别面向非借壳上市的产业并购和小额交易。此次修订的简易审核程序在效率上更胜一筹,对上市公司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加强事后监管,设定负面情形
为避免简易审核程序被滥用,交易所对相关重组交易加强了事后监管,并设定了负面情形。负面情形包括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中介机构或其相关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交易方案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对中介机构负面情形的“纪律处分”调整为“公开谴责”,这一调整对刺激中介机构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具有积极作用。
多家上市券商已在年报中明确表示,过去一年已在并购重组业务领域重点布局,并计划在未来继续积极挖掘相关业务机会。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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