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内容对未盈利企业信息披露提出特殊要求,包括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多方面影响。同时,未盈利企业还需预估盈利时间,相关股东需承诺在公司未盈利前不减持股份。

最近,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披管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内容对未盈利企业信息披露的规范尤为突出,标志着对未盈利企业信息披露予以规范的重要一步。根据信披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仍未盈利的公司,需详细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其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及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多方面的影响。这是专为未盈利企业设计的披露要求。

管理层提出这一新要求,旨在顺应市场发展。近年来,A股市场涌现了一批未盈利却成功IPO的公司,未来还将有更多未盈利企业上市。鉴于未盈利企业上市的投资风险远高于盈利企业,其信息披露不能简单套用盈利企业的标准,必须有更严格的规范。新修订的信披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范。

然而,规范未盈利企业信息披露不仅限于披露未盈利原因。还应包括两点:首先,未盈利企业在披露未盈利原因时,应预估实现盈利的时间,并确保预估的精准度,如预判“两年内”或“三年内”实现盈利,并需在该期限内达标。这有助于提升透明度,助力投资者决策。其次,未盈利企业的控股股东、重要股东、董监高等应承诺,在公司未盈利前不减持股份。这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若限售股股东在企业未盈利时减持套现,将风险转嫁给公众投资者。因此,相关股东有必要作出不减持承诺。(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