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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辽宁省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鼓励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据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10日,辽宁省共有87家上市公司,但尚未有公司实现“中期+年度”双次分红。部分公司已率先实现一年多次分红,但分红金额出现下滑趋势。

4月10日,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增加财产性收入。其中,特别鼓励上市公司建立长效机制,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及春节前分红。同时,引导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严格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减持等违法行为。

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10日,辽宁省共有87家上市公司,业务覆盖新能源、化工、机械等42个行业。目前,已有16家公司公布了2024年年报,其中仅1家实施了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虽然2024年半年度有9家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但尚未有辽宁上市公司实现“中期+年度”双次分红。

然而,从过往分红记录来看,辽宁省内部分公司已率先实现“一年多次分红”。2023年度,兴齐眼药、国电电力、汇隆活塞等企业均实现了一年两次现金分红,其中兴齐眼药更是连续三年度保持这一频率。此外,富创精密、德迈仕等企业也保持了近三年每年至少一次的现金分红,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回报机制。

桃李面包和联美控股两家上市企业在近五年中更是实现了连续现金分红。但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上市企业分红金额出现下滑趋势,如桃李面包的分红金额从2021年的0.6元/股下滑至2024年的0.12元/股,兴齐眼药虽然在2023年中报及年报派发了高额股利,但2024年全年仅在第一季度派息0.5元/股。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