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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打击违规炒股、内幕交易等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要求证券公司实现人员管理和行为全面覆盖,特别强调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监测频次和检查力度。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4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日,中证协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证券公司征求意见。此举旨在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炒股、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营造行业严管氛围,推动证券行业健康发展。

  整体来看,《指引》明确从业人员需对本人投资行为负责,并通过一系列机制如申报、审查、监测等,构建“不敢、不能、不想”的合规文化,提升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职业道德,规范其投资行为。

  同时,《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实现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的全面覆盖,不仅限于直接从事证券业务的员工,还包括因工作原因可能接触内幕信息的董事、监事及辅助岗位人员。管理范围覆盖投资行为的全流程,确保无死角监管。

  此外,《指引》特别强调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如高管、保荐代表人、投资经理等,通过提高监测频次和检查力度,确保投资行为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确需开立股票账户的从业人员,《指引》鼓励其在本公司或关联券商进行交易或托管,并要求未在此类机构托管的从业人员申报股票账户并定期提供交易记录,以增强透明度。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