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证协下发《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引发市场猜测。文件实施后,对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等“投资”行为的监管将更为系统和严格,但允许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而持股。从业人员需每季度申报投资信息。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指引》)并征求意见。

  由于《管理指引》涉及“从业人员确需开立股票账户”等相关表述,这引发市场人士猜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否开禁?然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调研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文件实施后,对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等“投资”行为的监管将更为系统和严格。

  监管范围不仅限于证券,还涵盖除货币市场基金以外的各类基金及未上市企业股权。约束对象除证券从业人员本人,还包括其亲属及可实际控制其账户运作、向其提供投资建议等的相关人员或机构。

  《管理指引》明确列出13条禁止性行为,包括禁止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禁止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等。但值得注意的是,《管理指引》在“管得更严”的同时,对证券从业人员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而持有、卖出证券公司股票等行为给予“松绑”。然而,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证券从业人员及其亲属可以自由炒股。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屡禁不止,为此中证协制定《管理指引》进行针对性管理。文件核心在于系统性严监管,同时“宽严相济”,仅允许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特殊情况下持有、买卖股票。

  此外,《管理指引》要求证券从业人员每季度至少申报一次本人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私募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投资”信息,并与其考核、晋升挂钩。在招聘新人时,券商还需对其“投资”情况进行背景调查。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