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出炉,司法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旨在解决司法实践难点,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文件覆盖资本市场各方面,提出多项立规计划,优化司法与监管协同工作机制。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份文件被视为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面覆盖了资本市场的各个方面,旨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堵点,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适应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实践需求,是完善资本市场司法规则的重要举措,对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者保护都是积极的政策信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也认为,《指导意见》传递出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保障的信号,既是对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喊话”,也是对投资者的“保护承诺”。
《指导意见》回应了司法实践中的诸多难点,提供了具体可操作且客观专业的政策指导,有助于优化市场生态,为投资者提供更便利、高效的维权渠道,提振投资者信心。郑彧指出,《指导意见》内容涵盖证券发行、并购重组、股票交易、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司实控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多个方面,列出了近几年优化资本市场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中最为主要的堵点和难点。
汤欣表示,《指导意见》的亮点之一是针对司法和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给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指导,如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司法规则、支持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履职、依法保护投资者公平参与市场交易的权利等。此外,《指导意见》还首次在司法文件中明确了“近因原则”在虚假陈述交易因果关系中的运用,有利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精细化审理。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赖冠能表示,《指导意见》回应了诸多实务问题,如提出人民法院对交易因果关系的审查要重点关注虚假陈述是否为投资决策的直接原因、最近原因,以理性投资者的标准判断被告举证是否充分等。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依法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违法犯罪,明确“追首恶”“打帮凶”并重原则。
在完善司法规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立规计划,包括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研究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私募基金犯罪指导意见等。市场人士认为,当前亟需就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私募基金问题等推进司法立规,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晓力表示,将持续完善各项司法规则,构建以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和刑事打击衔接配合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优化和完善司法与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包括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支持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等。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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