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停牌预警”公告频发,遏制非理性炒作
AI导读:
近日,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停牌预警”公告,旨在遏制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告频发,涉及多家公司,包括菲林格尔等。此举强化公司与监管层对股价炒作的管控能力,但如何平衡预警风险与保障投资者交易权仍需进一步实践。
◎记者高志刚 郭成林
近日,上海证券报记者发现,多家处于重大事项中的上市公司发布了含有“停牌预警”内容的公告,这在A股市场较为罕见。此举旨在遏制非理性炒作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6月6日晚,菲林格尔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32.97%,股价大幅上涨累积了较大交易风险。公告警示,如后续交易进一步异常,公司将依规申请停牌核查。6月10日,菲林格尔正式停牌核查股价异动。
多位上市公司董秘透露,交易风险提示公告有固定披露模板,不可自行删改,且非公司自主发布,而是待交易所触发机制后依规发布。新增内容可能源于新的监管要求。发布公告的公司多存在重大事项或争议。
“停牌预警”公告频发
菲林格尔并非唯一发布此类公告的上市公司。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菲林格尔、*ST亚振、*ST苏吴、中毅达、*ST锦港、*ST信通、*ST卓朗(已退市)等7家公司发布过含“停牌预警”内容的公告。
最早可追溯至2024年12月11日,*ST卓朗同时发布两则公告,均明确表示,如后续交易进一步异常,公司将申请停牌核查。
2025年2月14日,*ST信通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再次出现“停牌预警”表述。公告指出,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已偏离基本面,积累了巨大交易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5月后,发布“停牌预警”公告的上市公司数量逐渐增多,短短不足一个月内,便有5家公司发布此类公告。其中,*ST卓朗已退市,*ST锦港收到拟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对比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旧版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章节内容无明显差异。公司通常只需披露自查内容、提示炒作风险,股票不停牌,这使得炒作者有机可乘。
在此背景下,“停牌预警”公告颇具深意。加入临时停牌预警机制,能强化公司与监管层对股价炒作的管控能力,震慑意图炒作股价的投资者。
以中毅达为例,公司5月21日公告显示,今年3月10日至5月20日,股价累计涨幅达312.90%,严重脱离基本面。公告提示将申请停牌核查后,股价疯涨态势即刻终结。
某资深市场人士建议,“停牌预警”公告或可成为常态化公告类型,实现从“事后处罚”到“事前预警”的转变,给予投资者冷静思考时间,避免冲动决策。
然而,市场复杂,投资者对停牌措施看法不一。以往股票短期连涨后突然停牌,常使投资者面临股价下跌风险。未来“停牌预警”机制如何在预警风险与保障投资者交易权间寻求平衡,仍需进一步实践。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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