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批文发放节奏加快,新股发审效率提升
AI导读:
今年以来,IPO批文发放节奏显著提速,平均耗时缩短至15天。此举提升了新股发审效率,但也引发了对过会后快速提交注册申请做法的商榷。公示期设置需平衡效率与监督作用,建议以一个月为宜。
今年以来,IPO批文发放节奏显著提速。IPO公司从提交注册至获得注册批文的平均耗时仅为15天,相比之下,去年同期(剔除排队超百天企业)的平均耗时高达43天。
IPO批文发放节奏的加速值得肯定,此举不仅提升了新股发审效率,还有效减少了IPO公司注册申请后的长期等待带来的不确定性,确保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能够及时获取资金支持。
然而,今年IPO公司的发审环节不仅批文发放提速,过会后提交注册申请的进程也大幅加快,二者间隔缩短至两三天。尽管批文发放提速值得肯定,但过会后快速提交注册申请的做法则有待商榷。
笔者并不赞同IPO公司过会后长时间不提交注册申请的做法。已通过审核的公司应按流程进入提交注册环节,若发现问题应主动撤回申请,而非长期等待。这种做法影响发审效率,不值得提倡。
但IPO公司过会后快速提交注册也存在弊端,它不利于对过会公司进行公示,削弱了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影响IPO审核环节的监督,最终不利于严格把控IPO公司质量。
IPO公司从提交申请至上会期间虽接受社会监督,但因数量众多且市场关注度低,监督效果有限。而过会后,市场关注度大幅提升,投资者开始关注并考虑投资。因此,过会后的IPO公司应留出必要时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宜过快提交注册申请。
通过公示,一方面可能发现IPO公司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能督促发审委员在审核时更加尽职尽责,而非敷衍了事。因此,公示对提高IPO公司质量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把好股市“入口关”,为下一步IPO注册做好准备,使注册工作更具针对性。
当然,IPO公司过会后的公示期不宜过长,以一个月为宜。这样既不影响新股发审效率,又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地把守IPO“入口关”。回顾历史,过会后一个月内提交注册申请已算快节奏,不少公司过会后百余天都未能提交申请,有的甚至等待一年才有机会。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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