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A股市场首例竞争性要约收购案例出现,ST新潮被浙江金帝石油与内蒙古伊泰煤炭同时发起要约收购。投资者面临复杂决策,需权衡各方利益。伊泰要约因报价高、数量多、保证金充足而更受欢迎,但不确定性犹存。监管部门应完善规则,确保要约收购顺利进行。


近期,A股市场出现了首例竞争性要约收购案例,即ST新潮被浙江金帝石油与内蒙古伊泰煤炭同时发起要约收购,这给投资者带来了复杂的决策环境,需要他们权衡各方利益做出选择。

早前,ST新潮发布公告,浙江金帝石油计划要约收购其20.00%的股份,每股价格为3.10元,收购期限自2025年4月8日至5月7日,生效条件为预受要约股份不低于8.00%。金帝石油已缴纳8.5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而根据4月21日ST新潮的公告,伊泰煤炭计划要约收购其51.00%的股份,每股价格为3.40元。收购期限为2025年4月23日至5月22日,生效条件为预受要约股份不低于28.00%。伊泰已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出现竞争要约时,需延长收购期限以确保公平竞争。伊泰在关键时刻发出竞争要约,未来金帝石油或调整收购条件,如提价、延期等。

从投资者角度看,伊泰的要约更具吸引力。已接受金帝要约的股东可撤回并转投伊泰。目前ST新潮股价为2.84元,与两个要约价格均有差距,市场看涨。但不确定性犹存。

一方面,伊泰要约虽吸引人,但生效门槛高,且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批准。若股东响应不足,要约或失效。另一方面,金帝石油是否调整要约尚不确定,且仅缴纳了20%保证金,后续履约能力存疑。

综合考虑,伊泰要约因报价高、数量多、保证金充足而更受欢迎。建议投资者优先考虑。金帝要约则需视市场情况而定。

监管部门应完善规则,如建立全额保证金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确保要约收购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利益。

总之,竞争性要约是市场活力的体现,有利于价值发现和股民收益。在监管引导下,上市公司有望实现跨越发展。因此,应肯定并正确引导竞争性要约。(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