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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深交所发布《指引》,明确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认定标准和再融资适用范围,旨在支持科技创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科技型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6月30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下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13条,明确了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认定标准和再融资适用范围等具体事项,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科技型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具体来看,具有轻资产特点的企业,《指引》要求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指引》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平均占比不低于3%。

  记者了解到,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无研发人员占比要求。同时,对于适用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标准的上市公司,新增占比不低于3%的底线要求,旨在保障研发投入质量。《指引》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另外,符合相关标准的上市公司不再受30%补充流动资金比例限制,有效提升了相关公司融资灵活性。

  经初步测算,目前符合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的上市公司共计200余家,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预计,“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的设置,也将进一步巩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创新成色。

  “此次《指引》将‘高研发投入’标准中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下限确定为3亿元,或者研发占比下限确定为15%,显著高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中间水平,体现出《指引》鼓励创新特点鲜明的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的技术先进性及核心竞争力,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投行人士说。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后续将紧紧围绕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一关键着力点,支持更多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积极利用该政策工具,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