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商标之争再升级,50年协议成焦点
AI导读:
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之间的商标交锋再度升级,双方围绕“50年协议”展开激烈争论。泰国天丝认为协议无效,中国红牛则坚持享有协议权利。这场商标之战已持续数年,难以短时间内结束,对双方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持续9年,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之间的商标交锋再度升级。
2月28日,泰国天丝发表声明,直指华彬集团所主张的“50年协议”无效,并指出该协议存在签署程序瑕疵、无企业公章、丙方“中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从未设立等问题。泰国天丝认为,红牛商标所有权已归属天丝,但华彬集团无视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多次声称拥有“50年”独家经营权,并强调合资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为20年(至2018年),华彬在期满后提出“50年协议”,存在恶意拖延诉讼之嫌。
3月3日晚间,中国红牛发表声明回应,表示依法享有50年《协议书》约定权利,并对泰国天丝声明进行反驳。中国红牛指出,泰国天丝态度转变,已自认50年《协议书》真实,对认定中国红牛系列纠纷具有决定性意义。
“50年协议”成为双方争论焦点。
泰国天丝方面表示,自1995年至2018年,合资公司股东各方从未提起过“50年协议”。华彬方突然提出该协议,并用于诉讼。泰国天丝还举出深圳国际仲裁院未采纳“50年协议”原件的裁决作为佐证。
中国红牛方面回应称,泰国天丝掩盖仲裁庭未审查50年《协议书》的事实,恶意歪曲事实。华彬集团坚持,1995年四方签署协议,商标授权截止日期为2045年。
对于协议没有加盖企业公章的问题,中国红牛表示,《98年合资合同》签字页泰国天丝也未加盖公章,且签字代表一致,两种签约方式均被认可。
泰国天丝方面强调,即便“50年协议”存在,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应以具有合营合同性质的“1995年合资合同”为准。合资公司无权依据“协议书”向天丝公司主张权利。
中国红牛驳斥称,合资合同不具有变更或取代50年《协议书》的效力。50年《协议书》与合资合同签约主体、法律关系不同,泰国天丝恶意阻挠中国红牛延长经营期限,属于恶意违约。
这场商标之战已持续数年,双方实力强劲,势均力敌,难以短时间内结束。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之间的零和博弈,不仅面临外部市场竞争,还存在内耗,影响二者发展。长达9年的纠纷让红牛陷入内耗,本土功能饮料品牌如东鹏特饮逐渐崛起,分食市场蛋糕。
上海博盖咨询创始合伙人高剑锋表示,二者之间不仅是运营分歧,更是控制权和主导权的争夺。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之争遥遥无期,双方各执一词,难以通过诉讼解决,未来可能通过商业协议达成交易。
2025年2月5日,泰国总理佩通坦·钦那瓦访华,选定华彬集团为首站,此举是否为僵持多年的“红牛之争”带来破局契机,值得关注。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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