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年来,管理层倡导现金分红,但并非所有上市公司的高分红行为都得到市场认可。近期,两家业绩不佳的公司推出高分红方案引发争议。管理层强调现金分红需以业绩为支撑,并出台文件约束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

最近几年,管理层一直都在倡导现金分红,鼓励上市公司采用更多现金分红来回馈投资者。为此,管理层还提倡上市公司多次分红、春节分红,旨在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在管理层的大力推动下,现金分红已成为A股市场的一大亮点。

然而,并非所有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行为都能得到市场的热烈响应。近期,两家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在市场上引发了争议,甚至受到批评。

一家是D公司。尽管2024年净利润仅为1.08亿元,同比下降95.24%,却推出了高达44.19亿元的现金分红预案。

另一家是J公司。2月20日,该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共派发4.08亿元。但公司发布的2024年业绩预告显示,全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亿元至-4.5亿元,同比将出现亏损。一边分红,一边亏损,该公司的现金分红方案同样备受市场争议。

两家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却推出高分红方案,这引发了市场的广泛质疑。随后,D公司将现金分红规模缩减了一半至22.1亿元。

管理层鼓励上市公司以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但这种分红必须以业绩为支撑。否则,不仅难以称之为回报,反而可能掏空公司家底。这种做法实际上可能是为了满足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资金需求,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甚至成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一种手段。因此,没有业绩支撑的高分红受到市场质疑是合理的,也是投资者理性思考的结果。管理层鼓励现金分红,并非鼓励上市公司被掏空。

此外,《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强调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偿债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发展。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监管部门将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应量力而行,并考虑三方面因素:

一是考虑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可适当多分;盈利能力弱的企业要少分;年度亏损的企业,应尽可能不分或少分,避免高分红。

二是考虑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需求。进行现金分红时,要考虑到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应将年度净利润全部用于分红,而应留下一部分资金用于公司发展。避免一边高分红,一边再融资用于企业发展,这种做法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三是要有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企业发展难免起起伏伏。上市公司在顺境时,应有忧患意识,留下一部分资金做厚企业家底,增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