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新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AI导读:
中国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明确证券交易所制定IPO分类配售规定,禁止战略配售投资者在限售期内出借股份,并根据新《公司法》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提高发行承销与定价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
来源:证监会发布上交所发布深交所发布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共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的六个条文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便利,同时明确由证券交易所规定优先配售的其他情形。
二是明确由证券交易所制定IPO分类配售具体规定。落实有关措施要求,明确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规定,为科创板试点未盈利企业分类配售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禁止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借股份。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删除允许战略配售投资者在限售期内出借获配证券的规定,保障市场秩序。
四是根据新《公司法》作适应性调整。完善相关表述,增加禁止通过财务资助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表述,并对不设监事会的公司进行适应性调整。
中国证监会将持续抓好《承销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提高发行承销与定价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
以下为立法说明:



上交所修订发布首发及再融资承销业务规则
为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上交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上交所采纳了部分市场意见,完善了相应规则条款,包括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调整科创板未盈利企业发行网下限售及配售安排等。
深交所修订发布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助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深交所也修订并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包括新增理财公司作为IPO网下投资者,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资管产品纳入A类配售对象范畴等。
深交所将持续研究优化发行承销机制,维护发行承销良好秩序。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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