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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新增理财公司作为网下投资者,享有优先配售权。同时,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提高配售比例,鼓励长期投资。此次制度改革旨在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参与股票发行,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

3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并立即施行。沪深交易所紧随其后,修订并发布了首发承销细则和再融资承销细则。

本次规则修订不仅结合新《公司法》进行了适应性修改,还在IPO和再融资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IPO方面,新增理财公司作为网下投资者,并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资管产品纳入A类配售对象,享有优先配售权,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这一举措有望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在再融资方面,规则明确了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管理的多个产品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认购时,可以合并计算,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这一规定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保持一致,进一步简化了流程。

此外,上交所还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以鼓励长期投资。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作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此次制度改革将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参与股票发行,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增量资金,同时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促进“长钱长投”的制度环境构建。

本次规则修订还鼓励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积极入市,进一步打通了银行理财等中长期资金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的渠道。在参与新股申购方面,增加理财公司作为网下机构投资者,支持其管理的理财产品直接参与新股网下发行。在参与上市公司定增方面,规则也进行了相应优化。

某资深理财公司人士表示,随着理财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对股票直投的需求逐渐增加。此次规则优化调整,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意味着银行理财可以直接参与新股和再融资发行,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投资机会和价值。

在科创板方面,上交所还优化了未盈利企业新股发行网下配售及限售安排,引入了约定限售模式、实施差异化配售,有助于激发机构投资者的研究定价能力,引导投资者基于新股中长期价值报价,减少非理性炒作对IPO定价机制的干扰。

此次IPO配售机制优化从科创板未盈利企业起步,进一步发挥了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预期将带来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包括提升券商承销定价能力等。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