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发行承销业务规则,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AI导读:
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两项发行承销业务规则,旨在落实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给予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同时深化科创板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IPO配售机制,培育耐心资本。
新华财经上海3月28日电(记者杜康)28日,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项发行承销业务规则。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发行承销机制。
据了解,修订内容主要调整了三方面:一是落实《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给予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在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方面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二是深化科创板发行承销制度试点,提高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机构的锁定比例和期限,相应增加其配售比例;三是结合新《公司法》对规则条文进行适应性修改。
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拓宽,支持新股申购与定增
近年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积极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2024年9月,两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鼓励银行理财等积极参与。2025年1月,六部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在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
此次修订,打通了银行理财等中长期资金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的堵点,进一步提升了资本市场的活力和吸引力。具体而言,在新股申购方面,增加理财公司作为网下机构投资者,支持其直接参与新股网下发行,并将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纳入A类优先配售对象范围。在定增方面,规则明确理财公司、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均可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理财公司人士认为,此次调整意味着银行理财无需再通过其他渠道,即可直接参与新股和再融资发行,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机会和价值。
专家指出,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是中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此次修订有利于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参与股票发行,为资本市场带来增量资金,优化投资生态,促进“长钱长投”环境构建。
优化IPO配售机制,培育耐心资本
2024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八条”,提出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更严格的锁定期和配售比例。此次修订,是落实“科创板八条”、推动注册制深入实施的重要举措。
修订内容包括:优化科创板未盈利企业新股发行网下配售及限售安排,提高整体限售比例,引入约定限售模式,实施差异化配售。具体而言,对于发行规模在10-100亿元之间的未盈利企业,适度提高限售比例;允许未盈利企业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对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限售比例或期限;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可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披露剔除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配售方面,明确限售比例更高、期限更长的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市场人士分析,此次修订有助于打破新股发行平均分配的格局,鼓励有长期持有意愿的投资者自愿履行更高比例、更长期限的锁定承诺,并相应获配较多新股。这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形成基于中长期价值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此前,上交所就修订细则、优化配售机制向市场征求意见,获得积极支持。此次优化从科创板未盈利企业起步,预期将激发机构投资者研究定价能力,引导投资者基于新股中长期价值报价,减少非理性炒作干扰,促进新股合理定价。同时,也将提升券商承销定价能力,推动行业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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