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落地见效,细化沪股通投资者报告安排,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各项监管要求,全面从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促进其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同步就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发布,确保《管理规定》落实

 《实施细则》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以“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为监管目标,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前期,上交所公开征求《实施细则》意见,并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听取境内外投资者和市场机构的意见,得到了各方的支持,认为《实施细则》回应了市场关切,有助于推动程序化交易的规范发展。部分意见已吸收采纳,并对条文进行完善;对于条文理解、流程咨询等问题,上交所将开展培训,解读规则。

 内外资一致,明确沪股通投资者报告安排

 为明确沪股通投资者报告安排,上交所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与香港联交所沟通后,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报告指引》与境内现有程序化交易报告规定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内地与香港市场的差异,对部分条款及填报字段进行调整,并为市场预留充足准备时间。报告主体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报告路径由北向投资者向香港联交所参与者报告,再由香港联交所提供给上交所。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与境内一致。对违规主体,上交所可提请香港联交所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后续,上交所将完善《报告指引》并发布。

 未来,上交所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程序化交易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运行。

(文章来源:上交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