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细化四类异常交易行为,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全面规范,旨在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细化四类异常交易行为,对量化交易投资者落实全链条监管

  ◎记者梁银妍

  程序化交易监管安排正式落地。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统称《实施细则》),并征求意见。《实施细则》明确了高频交易认定标准,细化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以及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异常交易行为,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全面规范,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据悉,去年以来,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总体稳中有降,触及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行为已大幅下降。监管部门将继续依法从严打击、严肃查处利用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量化交易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沪深北交易所制定了《实施细则》,立足“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最大市情,旨在因势利导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市场公平。

  《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为后续细化落实措施预留过渡期。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助于限制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优势,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沪深北交易所已就四类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制定具体监控指标,自2024年4月起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触发相关指标的主要是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受影响。

  《实施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300笔以上,或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20000笔以上。这一标准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并结合了监管实践和数据测算。

  沪深北交易所将持续做好高频交易监测监控,评估管理情况,并根据监管实践不断完善。同时,将从督促报告义务、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交易监管、实施差异化收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高频交易监管。

  沪深交易所还规定,沪/深股通投资者参照适用相关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实行与内资一致的监管标准,并起草了相应的报告指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