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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高频交易标准,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交易行为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确保市场公平与规范。适用于交易所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的程序化交易。

  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将于2025年7月7日起施行,旨在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包括报告管理、交易行为、信息系统、高频交易、深股通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市场公平与规范。

明确高频交易标准,实施差异化监管

  针对高频交易,细则明确了标准,即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单日达到20000笔以上,将被认定为高频交易。并对此类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如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及差异化收费标准。

  高频交易监管的加强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督促高频交易投资者履行额外报告义务,确保系统安全;二是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针对程序化交易特点,加强对高频交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三是加强交易监管,对高频交易中的异常行为将采取严格措施;四是实行差异化收费,引导高频交易降低频率,规范行为。

重点监控四类异常交易行为

  在交易行为管理上,交易所将实时监控程序化交易,重点监控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异常行为,并将接近指标且多次实施同类型交易行为以及拆分产品规避监管的情形纳入监管范围。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机构投资者的合规风控要求,会员拒绝委托的情形,以及会员及使用交易单元的其他机构的监控责任。同时,规定了因程序化交易导致重大异常波动时的处置措施。

加强信息系统管理,确保交易安全

  在信息系统管理上,细则要求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符合交易所技术规范,并进行充分测试。会员应监控交易系统返回的处理结果,发现异常及时暂停申报。同时,加强交易单元、交易网关管理,合理使用主机托管资源,并规定了行情信息收费管理要求。

内外资一致原则,沪股通程序化交易参照管理

  对于沪股通投资者,细则明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管理,参照适用《实施细则》。沪股通投资者需向联交所参与者报告,并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给交易所。发生异常交易行为时,交易所将按监管合作安排开展协作。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则执行

  在监督检查方面,细则明确交易所可对涉及程序化交易的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对违反管理要求的相关主体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程序化交易行为与报告信息不符、导致重大异常波动、影响正常交易或系统安全等技术故障等情形,将重点检查。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交易所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等证券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需依法合规交易,不得影响系统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