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现象分析
AI导读:
自“9·24”行情启动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代表的主要股东减持现象掀起高潮,协议转让成为重要方式。文章分析了协议转让的合规性、市场影响、优点及监管必要性。
自“9·24”行情启动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代表的主要股东减持现象掀起了一个小高潮,而协议转让成为其重要方式。11月20日,汇通能源、和胜股份、ST瑞科3家公司分别公告了主要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消息,涉及股份比例均超过5%,且受让方均为私募基金。
这一行为被某些舆论质疑为“绕道减持”,但实际上,协议转让是现行法规所允许的合规减持途径之一。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情形。尽管协议转让可以绕过减持数量限制,减少市场波动,但其对市场的流通压力仍需关注。
然而,协议转让方式也有其优点。作为一种定向减持,协议转让可以避免直接抛向市场给股价带来波动。同时,受让方在受让股份的数量和价格上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更好地控制受让成本。但加强监管同样重要,包括对出让方股份的监管、受让方的监管、协议转让信息披露的监管以及涉事公司信息披露及股价异动的监管。
在协议转让中,出让方的主要股东必须持有可流通股份,受让方受让股份后需锁定6个月才能上市流通,并遵守大股东的相关规定。同时,上市公司大股东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与完成股份转让手续时,需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让投资者及时知晓。私募基金作为受让方受让股份后,也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内幕交易与操纵股价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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