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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近日修订《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指南,旨在与新《公司法》衔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关键少数”约束,升级投资者保护机制,为上市不满3年的公司提供规则空间,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新华财经上海4月28日电(记者杜康)近日,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指南进行了近60项公告格式的修订,旨在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度衔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关键少数”约束,升级投资者保护机制,为上市不满3年的公司吸并提供规则空间,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发展和监管的制度基础,推动质量提升。

  审计委员会全面“接棒”监事会,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证监会于2024年底发布相关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设立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目前,已有36家科创板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接棒”。多家公司也在筹备取消监事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

  4月25日,《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细化审计委员会职责,明确其承接监事会职权,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设置其他专门委员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责任压实,优化关键少数职责

  新《公司法》细化董事、高管职责,明确区分忠实与勤勉义务。《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同步完善相关审议要求,并引入“事实董事”规则,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升级,优化股东权利保障

  新《公司法》强化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如知情权、提案权等。《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降低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至1%,完善表决权差异安排,为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环境奠定基础。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规则优化,满足科创企业需求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豁免事项和范围。《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落实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制定披露豁免制度,实施豁免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为上市不满三年公司提供规则空间,优化豁免情形

  本次修订《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增加上市未满三年公司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例外情形,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转让等,为上市未满三年的科创板公司作为被吸并方扫清制度障碍。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