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IPO股份违规代持长达七年,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AI导读:
凯龙高科(300912)因IPO股份违规代持长达七年,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臧志成未在招股书及上市后公告中披露代持孙巧妹150.93万股股份的事实,隐瞒时间长达七年,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IPO股份违规代持隐瞒长达七年,凯龙高科(300912)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近日,深交所向凯龙高科出具监管函,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臧志成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其未在IPO招股书及上市后公告中披露代持孙巧妹150.93万股股份的事实,隐瞒时间长达七年。因此,深交所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并对臧志成予以通报批评。
监管文件暂未披露“孙巧妹”的具体身份背景。企查查信息显示,与臧志成存在隐约关系的“孙巧妹”共有四位,分别在房地产、市政工程、建筑劳务等行业企业担任监事或股东职务,与凯龙高科形成间接关联。
但这些“孙巧妹”是否与股份代持中的孙巧妹为同一人,还需进一步披露信息。价值2600多万元股份违规代持七年,这一事件对市场造成了不小的震动。
经深交所查明,2017年12月19日,臧志成与孙巧妹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将臧志成持有的上市公司150.93万股股份转让给孙巧妹,并以臧志成的名义代持。按照发行价计算,孙巧妹被代持的股份价值达到了2659.45万元。

2020年6月29日,深交所受理凯龙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公司股票于同年12月7日上市。然而,上市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后至2024年披露的各期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臧志成的持股情况。
更耐人寻味的是,臧志成与孙巧妹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的时间,正处于公司首次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的前两天。臧志成还在招股书中表示,其作为发行人股东,真实、独立、合法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委托、代持的行为。

直至2024年12月26日,“孙巧妹”才首次出现在凯龙高科公告中。江苏证监局对臧志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交所认为,臧志成未能诚实守信,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后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多项规定。因此,决定对臧志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措施。
那么,臧志成为何要违规代持股份呢?民生证券投行业务部经理项捷克分析,上市公司上市前股份代持通常包括规避锁定期及减持限制等动机。然而,在此案例中,臧志成隐瞒的代持股份数额较小,推测其动机可能并非为此。


股份代持的另一类动机是隐瞒真实持有人身份以规避监管。在此案例中,结合现有信息,更可能的原因在于孙巧妹身份特殊不便公开,或臧志成认为披露孙巧妹的持股会对公司上市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IPO信息披露监管严格,历史上存在代持,哪怕上市前还原,其代持原因及合理性也会是IPO问询的重点。臧志成自首次启动IPO申报至2024年12月,持续隐瞒股份代持事实,性质恶劣。
除了IPO材料造假,凯龙高科的业绩也表现不佳。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江苏无锡,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4.52%,归母净利润为-2.77亿元,同比下降3053.67%。

2025年一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继续为负。反常代持的“反常”之处,不仅在于大股东替小股东代持股份,更在于被代持人孙巧妹的身份始终成谜。
这一神秘背景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交换或输送链条,着实令人存疑。资本市场已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有效、充分是基本要求。凯龙高科长期隐瞒重要代持信息,可见公司及实控人诚信水平堪忧。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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